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1浏览次数:157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及省军区、教育厅2012年5月7日会议精神,要求各高校学工系统、武装部、资助中心要密切配合,共同协调当地兵役部门做好预征工作,为保质保量做好这项工作,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及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6月份毕业生),女生及在校生(指大一、大二学生)不参加预征。

2、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二、网上报名网址及报名时间

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n

报名时间:2012年5月初— 6月15

三、预征报名流程

1. 5月至6月,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n)预征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交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2. 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3. 6月3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后发还学生,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4. 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 离校前未报名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领取校验码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

四、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毕业生报名

1. 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事业输送优秀人才是教育系统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大规模征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对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知识分子的成长成才、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切实做好2012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2.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广播、宣传窗、就业网、手机短信、QQ群等多种形式,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工作流程等传达到每一位符合预征条件的毕业生。

3. 毕业生回校后,各二级学院应立即组织毕业生召开预征兵会议,登陆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处、勤贷中心应及时对预征对象的各项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工作。

4.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精神的基础上,要做好毕业生的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报名流程答疑等工作,要准确把握,向学生详细解读,把政策讲深讲透,确保毕业生报名工作的正常开展。

5. 各二级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应做好报名统计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方案,确保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重大优惠政策

学院人民武装部

2012年5月8

 

附: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重大优惠政策

1.  所有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2. 入伍后,在部队享受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优先提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

3. 退役后,可以享受升学、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

4.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重新就业的,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教育系统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注:咨询电话806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