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学生应考10条提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5浏览次数:1455

一、学校重视考风建设,在考试期间,校、院两级领导将积极开展检查和巡视工作。

二、考生须牢记考试管理办法中考试违纪处理的具体规定,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于在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参加该课程的第一次重修考试资格,并且将受到相应的违纪处分。

三、学生参加考试时应穿戴整齐、衣着大方,保持考场的整洁卫生。

四、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查对。证件丢失的,可由所在二级学院办理证明。牢记考试时间,若迟到超过15分钟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五、学生参加考试应自备必需的文具,在发卷前将书包等非考试物品全部集中放置。闭卷考试时,除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学生不得随身携带通讯、电子词典等工具,也不得携带计算器(考试允许携带的除外)和自备草稿纸;开卷考试时,只能携带规定的书籍和手册,学生之间不允许相互讨论问题、借阅资料。

六、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期末英语听力考试采用调频发射台,电台频率FM79.5Mhz,6月5日、6日、18日、19日试播,学生按照上述频率范围提前自行购买专用接收机并测试,考试过程中一律使用耳机。

七、考试前学生应主动检查桌面、抽屉、座位周围地面等处有无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及物品,若发现有上述文字及物品主动清理或报告监考教师。

八、考试时,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指令。学生在拿到试卷和答卷后,应先在试卷和答卷上写清班级、姓名、学号,并检查试卷和答卷的数量。考场内应保持肃静,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允许,学生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不得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九、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大声喧哗。

十、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经教务处认定的特殊情况,可在考试后补办缓考手续。

                                                                               教务处
                                            200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