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分团委(团总支)、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发布者:机电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1-05-10浏览次数:552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公寓团总支、院级学生组织:

    2010年,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团结一致、勇于创新,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总结表彰一年来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学组织和工作积极、学习努力、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和团员,提高我院各级团学组织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院团学工作的不断发展。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分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团委(团总支):

    1.组织建设好。有一支政治上强、作风上正、业务上精的团学干部队伍,团学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考核等工作系统规范。团籍管理规范有序,注重基层团支部建设,注重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2.能积极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并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文化和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活动主题鲜明,管理规范,富有实效,有品牌、有特色、有创新。

    3.能很好的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工作,院风、学风好。

(二)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健全而坚强的团支部班子,能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并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

    2.全体团员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热爱团组织,关心团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

    3.全体团员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学术、艺术体育、实践服务等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有良好的班风,学习氛围浓郁,第二课堂活动活跃。

(三)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学校、二级学院、公寓和班级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3.热爱团组织,关心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学术、艺术体育、实践服务等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团结关心同学,服务意识强,在学习生活中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

(四)优秀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团章》的各项规定。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综合考评名次在班级前50%以内,专业知识扎实。

    3.热爱团组织,关心团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

    4.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学术、艺术体育、实践服务等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分团委(团总支):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公寓团总支自行申报,二级学院分团委经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院团委组织各分团委(团总支)进行总结汇报、联评,并结合日常情况最终审定。

(二)先进团支部:

    各分团委可组织各团支部采取申报、联评等形式,结合各团支部日常表现和工作总结综合情况,由分团委按名额进行推荐,经分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审定。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各团支部结合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在班主任与支委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广泛听取意见,根据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本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名单,由分团委支按名额进行推荐,经分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审定。学生公寓团总支推荐的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经公寓团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审定。其他组织自行组织评选,经分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审定。

    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在未满28周岁保留团籍,符合条件同样参与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

(四)名额划分:

    1.先进分团委(团总支)名额按申报、汇报情况进行评比,不设具体名额;

    2.先进团支部数=二级学院09、10级班级数×15%;

    3.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干数=二级学院09、10级班级数+3(分给二级学院团学组织干部);

    4.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员数=二级学院09、10级班级数+3(分给二级学院团学组织干事);

    5.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团学办、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四大学生组织优秀团干数=(各学生组织部门数×4+主席、副主席人数)×20%;

    6. 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团学办、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四大学生组织优秀团员数参考优秀团干数;

    7.院级社团优秀团员数=校级社团数×20%;

    8.各学生公寓团总支分别推荐优秀团干1名、优秀团员1名。

三、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公寓团总支、团支部和院级学生组织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注重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创先争优,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发奋图强,刻苦学习,立志成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考察,认真听取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并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反映过去的一年团支部的组织建设、主题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都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4),并附4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个人的先进事迹。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统一汇总,其他组织自行汇总,于5月18日前交院团委215办公室(名单要求附带电子文档),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范围。



共青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10日